正确答案: AC
一般行政区,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和县三级 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题目: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包括哪些?
解析:B项中,自治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错误。D项中的经济特区也并非我国行政区划的单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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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肖某是某公安派出所警察。一天晚上,肖某忘记闩门就上床睡觉了。当晚,30岁的精神病患者钱某在走失中推门走进肖家室内。睡在外屋的肖某的大儿子见有人进屋便问:"谁?"这时,肖某从睡眠中被惊醒,慌忙摸出枕头下面的手枪。问:"谁?"钱某这时已走出门外,没有回答。肖某见无人回答,即认为有坏人,要镇一镇,便朝门口打了一枪,击中已走出房门4米多远的钱某,造成钱某腹腔大量出血。虽经肖某及家人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对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过失致人死亡
假想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宇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此案属于认识错误中的假想防卫,行为人有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过失在于不明情况即朝门口开枪。
[单选题]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经谈判,丁企业放弃了入伙打算,甲公司想将其在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戊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不需经乙公司和张某的同意,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公司和张某
解析:1.考查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AB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AB选项符合《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2项、第6项的规定。该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并未赋予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事项的权利。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考查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的规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73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向合伙企业之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考查表见合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76条的规定。
4.考查合伙人相互转换后的责任承担规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83条、第8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考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81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多选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
解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之一。其内容包括:第一,完善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第三,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四,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五,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第六,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第七,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第八,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A项体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属于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的完善,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故A选项正确,当选。B项体现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内容,正确,当选。C项,政社分开是指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社政分开给予了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有利于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体现了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据此,C选项正确,当选。D项体现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内容。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促进技术进步,催生新的产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因此,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会对经济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保障措施只应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
解析:A项考查保障措施中损害的定义。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故此,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A项说法正确。B项考查损害的认定标准。同法第7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B项说法与法条表述完全一致。C项考查保障措施的实施结果。同法第25条规定,终裁决定确定不采取保障措施的,已征收的临时关税应当予以退还。C项说法与法条表述完全一致。D项考查保障措施的实施对象。同法第16条至第18条对在终裁之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因此保障措施不是仅仅针对终裁决定作出后进口的产品实施,在终裁之前可以对正在进口的产品采取临时保障措施。D项说法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