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
题目: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王某有一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因与同学刘某发生口角,追打刘某,致使刘某摔伤,共花去医药费4800元。这一费用()。
主要由王某承担,学校若有过错,可责令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单选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民,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二年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单选题]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产生于()。
法人成立时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成立与法人的设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人设立是法人成立的准备阶段,只有法人成立后,法人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开始产生。
[单选题]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解析:《民法通则》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说明】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对此有所修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本题中的AD两项均为侵害人不承担责任的事由。
[单选题]诉讼时效期间从()时起开始计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单选题]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