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税收优先于行政机关的罚款 公司如果欠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不能离境

题目: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律顾问,王某给某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见中正确的是: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C选项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选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按份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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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

  • 解析: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其中法院包括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还设立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行政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

  • [多选题]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性质上讲属于国际商业惯例

    国内立法中的涉外立法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解析:本题考查导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属于国际商业惯例。B错,不是所有的联合国大会的决议都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只有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文件才属于。C错,国内判例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对,国内法中的涉外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单选题]张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乘坐长途火车,在其拿出刀具向同伴炫耀之时被乘警发现。乘警当场没收了张某的管制刀具,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且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对于缴纳罚款,乘警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白到站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在收到罚款之口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 解析: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

  • [多选题]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 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决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依据《行诉若干解释》第6条第2款、第9条规定,答案应为ACD。

  • [多选题]关于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 解析: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ABCD正确。

  • [单选题]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 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的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在立法实践中,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明示人民的行为的界限,分别以不同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情形:第一,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二,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三,一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第四,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由此可知,A、B、D项正确,C项错误,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

  • [单选题]王某到酒楼宴请客人,自带酒水。结账后甲发现结账清单上有开瓶服务费100元,便向酒楼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员将菜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王某看见上面写着:"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开瓶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100元收取",服务员解释为王某看过菜谱后点餐,等于默认解释交易条件。王某就此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应认定关于开瓶服务费的格式条款无效

  •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因酒楼对于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没有履行特别提醒义务,故该格式条款无效,故A项正确,C、D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只有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的条款(而不包括加重对方的责任)又没有提醒对方的注意(属于意思表示有瑕疵)情况下,才属于可撤销该格式条款,故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 [多选题]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 解析:对于同一犯罪,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相同的,而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只是犯罪主体的不同,因此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存在差别,因此A的说法是正确的;伪造货币罪未将单位规定为犯罪主体,因此不能构成单位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C的说法是正确的;对于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仍应按照刑法的规定对该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D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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