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必须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检查
题目:以下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所以A选项不正确;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为2人以上,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是现场检查的措施,因此也要2人以上,所以B选项不正确;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前必须经负责人批准,所以C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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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下列主体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有:()
造纸厂
8户养殖专业户
解析:1.考查行政处罚。甲县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中,第一项为行政裁决,后两项为行政处罚。
2.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
3.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造纸厂作为复议决定的相对人,理应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养殖专业户作为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第(2)项的规定,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多选题]下列关于"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在我国"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只适用于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并能够自行强制执行的情形下
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准许
解析: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将会给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多选题]甲系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供暖公司分别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及供热合同,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及供暖服务的标准、收费标准及逾期缴费的违约金等。2015年春节期间,甲外出旅游,十天后回到家中发现暖气管爆裂,水漫了一地,家中地板已被泡坏。后经法院审理查明,甲有两年没有缴纳物业费及供暖费,同时在春节期间,该小区供暖公司的锅炉工离开岗位回家吃年饭,导致无人值守,锅炉压力突然过高,从而导致同一小区多家业主家中暖气管爆裂和漏水。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供暖公司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全供暖,对因此造成的地板泡坏,暖气管爆裂等损失应予以承担
甲应按照约定补交欠缴的供暖费,并承担逾期缴纳的违约金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79、182、184条的规定,供热合同参照供电合同的规则处理,而由于供暖公司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全供暖,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同时业主不按照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供暖公司有权中断供暖,且业主还应按照约定承担逾期缴纳相关费用的违约金。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请回答第(1)~(3)题。
对迅辉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
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
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解析:《刑诉解释》第284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从该条规定可知,选项A、B正确。从《刑诉解释》第285条的规定可知,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有两种做法:(1)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2)可以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C错在"应当"的表述上。考生应注意考题中"应当"和"可以"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