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A、王某,无经济来源,经劝说,其家人仍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 B、史密斯,英国人 C、陈某,本人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D、何某,与其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已委托了辩护律师
题目:下列各类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哪些?()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可见,A、B、C、D皆属于已有明文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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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犯罪嫌疑人王某决定取保候审,由()执行。
B、王某居住地派出所
[多选题]张某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关于逮捕程序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
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应当逮捕张某的,由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
[多选题]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办案单位在()后1个小时内,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网上督察系统以及送达法律文书复印件等形式,将有关情况向本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拘传实施
监视居住实施
实施拘留
实施逮捕(限于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