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题目: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和第14条规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卖给乙,虽然已经转移房屋占有,但是没有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乙占有房屋但却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过,乙占有房屋具有本权依据,即其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项A正确。甲死后,该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由甲的继承人予以承受,故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选项B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后,其房屋归丙继承,丙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丙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至此,丁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同理,乙仍可对丁主张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如果此时认为乙的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则一旦房屋发生毁损灭失,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乙来讲是不公平的。况且,无论占有的权利基础是什么,占有本身均属物权制度。即使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占有,亦应推定其为有权占有,具有物权的绝对效力和对世效力,选项C正确。虽然乙相对于丁来讲属于有权占有,但是,丁是房屋所有权人,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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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联合国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作为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它是当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下列哪些情况国际法院得以行使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均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当事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当事国双方对于条约解释的争端自愿作出声明,国际法院在其接受声明的范围内具有强制管辖权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法院。A对,争端当事国双方为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属于对人管辖。B对,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C对,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D对,任择强制管辖,即《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某些性质的争端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解析:2011年3月24日经过后,3月25日起甲公司应还款。乙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11年3月25日起至2013年3月24日止。因此,从2013年3月25日起,甲公司取得时效抗辩权。《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于是债务人甲公司可对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时效抗辩,所以A项错误。丁公司购买、接管甲公司,即继受甲公司的权利义务,所以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时效抗辩,D项正确,A项错误。原债务人甲以及其继受人丁的诉讼时效于2013年3月24日已过诉讼时效,因此在此之后不存在中断的问题。故BC错误。
[多选题]小孙想在一个市场设小摊点卖蔬菜,与市场管理者办好手续后,向县工商局申请执照,并请县工商局能尽快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得到答复。小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若小孙未得到县工商局明确拒绝的答复,法院不能受理起诉
小孙应对县工商局处理其申请有法定职责负有举证责任
若县工商局提出其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小孙应负有举证责任
解析:考查举证责任。本题为选非题。选项B的说法符合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CD选项则不符合。A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不符。
[多选题]甲公司欲购买一套加工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但是乙公司伪造了质量认证书和认证标志与甲公司进行协商,甲公司为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花费差旅费8000元。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并未通过质量认证,遂与乙公司停止了谈判。乙公司将与甲公司谈判期间获得的甲公司的技术秘密泄露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丙公司,给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乙公司提供虚假情况与甲公司进行谈判,造成甲公司8000元的差旅费损失,乙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甲公司花费的差旅费,所以A选项正确。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商业秘密,给甲公司造成损失,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C选项正确。丙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以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丙公司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关于这两种拘留的异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两种拘留都不能适用于案外人
两种拘留都不得超过14日
两种拘留都是刑事强制措施
两种拘留的被拘留人都有权申请复议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0、194条。
[多选题]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试卷三第75题)
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可知,A、B选项正确,当选。C选项错误,基金份额持有人既可依法转让,又可申请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7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四)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D选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