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题目: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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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三间上房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三间上房的权属未作约定。三间上房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下列关于三间上房的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根据民法原理,潘家出钱购买的建筑原料附合于王家的房屋,成为其房屋的组成部分,王家作为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加益部分的所有权,但是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单选题]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解析: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和乙约定其子考上大学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所以时效期间应当在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起算。
[单选题]公民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甲应以()为其住所。
河南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单选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为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
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责任
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单选题]下列情形不属于法定代理终止原因的是()。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解析:《民法通则》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D项属于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
[单选题]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肖像权
解析:法人无法享有肖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单选题]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居住,一日,大风将房屋阳台上的花盆刮落,正好砸在经过楼下的丙头上,造成丙头部受伤,该事件的赔偿责任应当由()。
乙承担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乙是房屋的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的是()。
请求偿还欠款的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ABC三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单选题]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