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题目:,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A选项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BCD选项中的行为都是该条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解析:题目所给的基调为这是"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题目要求是选择正确的项,B项"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坚持民主立法,就是既要体现立法内容的民主,又要体现立法程序的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必须注重把立法为民贯彻始终,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扩大公众参与立法。而A项"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的表述明显有误;C项"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的表述文不对题;D项"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的表述从材料中无法看出来,均不符合题目的要求。
[单选题]关于司法的功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的直接功能和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解析: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单选题]某房屋被登记在甲的名下,但该房屋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则是乙,且乙持有该产权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若申请异议登记,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由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9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多选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就房屋毁损与乙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甲将房屋卖于丙,则由丙承担甲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甲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由其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与他人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原法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解析:考查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64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多选题]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解析:《刑诉解释》第476条第1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接受。"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法庭应当接受辩护人反映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的书面材料,换言之,辩护人可调查陈某的上述情况,并提交给法院。选项A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因此,辩护人不同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选项B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486条规定:"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应当询问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补充陈述。"由此,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未成年人最后陈述后,有补充陈述的权利;而其辩护人并不享有此项权利。选项C错误,不选。《刑诉解释》第485条第1、2款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未成年人的辩护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可以受法庭的邀请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选项D正确,当选。
[单选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提交的全部文件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不属于哪种性质的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行为的分类。(1)根据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是否需要相对人的申请,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本题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行为是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故A应选。(2)按照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本题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行为要以发放营业执照的形式作出,因此属于要式的行政行为。(3)按照作出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核准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单方作出,因此属于单方行政行为。(4)按照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以分为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本题中的,核准行为属于授益行政行为。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马某通过贩卖毒品获得100万元现金,后为防止公安机关的侦查,找到其朋友钟某,给钟某写了一张标注借款日期为3年前、借款数额为80万元的借条,然后让钟某写了一张标注还款日期为其与马某见面日期、还款数额为80万元的收据,随即马某将80万元现金交给钟某,双方另外密签了一份协议,约定2年后钟某归还70万元。钟某构成洗钱罪
李某为某税务局局长,受贿300万美元现金后,找到某地下钱庄负责人何某,让何某在其公司往美国出口货物时将美金夹在货物中,带到美国后交给李某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妻子。何某构成洗钱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191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1)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2)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3)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4)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5)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6)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7)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A项,王某的行为属于通过虚设债权债务协助将犯罪所得转换"合法"财物,当选。B项,何某的行为属于协助将犯罪所得运输出境,故何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当选。C项,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191、312、349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本题中,虽然许某的行为因为刑法的特殊规定而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许某实际上却实施了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行为,此行为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所以,于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洗钱罪,故C项错误,不当选。D项,上述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312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191条或者第349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叶某的行为同时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和洗钱罪,只是应根据法条竞合的原理,择一重罪处罚,故D项错误,不当选。
[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由于加工合同纠纷而提请仲裁。案件经仲裁后裁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付10万元,乙公司不服,认为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其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所以选项A错误。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关于期间的规定
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40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