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A.施工中发包人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B.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 C.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D.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变更
题目:关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因为发包人是工程的出资人、所有人和管理者,对将来工程的运行承担主要的责任,只有赋予发包人这样的权利才能减少更大的损失。但是,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变更。故选项A、B、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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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支付价款的原则不包括()。
A.发包人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价款
解析:由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依据以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原则:发包人除应按照由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价款外,还应按合同约定核算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索赔金额费用。该笔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发承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故选项A正确。
[多选题]关于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解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故选项B、C、E正确。
[多选题]根据现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向发包人催促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向发包人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抵款
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