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某国家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张某前去应聘,该机关认为张某相貌丑陋,如果招用会影响国家机关的形象,所以不予招录,张某认为该机关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个体工商户胡某开办了一家餐馆,招用秦某为学徒工,胡某和秦某均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秦某在胡某处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到另一个体工商户梁某处工作,胡某发现秦某窃取了自己烧菜的秘方给了梁某,胡某认为秦某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题目:以下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解析:D选项中,胡某与秦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胡某和秦某是劳动关系的主体,秦某侵害了胡某的商业秘密,该纠纷符合《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所以D选项正确。A选项中该国家机关招聘工勤人员,与张某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关系,该国家机关侵犯了张某的平等就业权,所以他们之间的争议由《劳动法》调整。B选项中,虽然法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侵犯了王女的权利,但是法院招聘的是审判人员,审判人员不适用《劳动法》,所以该争议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C选项中,虽然李某与该企业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李某得不到升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或者可以说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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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 可以查询

    可以冻结

  • 解析:公安机关只能查询、冻结但不能划扣存款、汇款。

  • [单选题]张大爷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甲签订人身保险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如果张大爷写字不方便,甲可以代张大爷签字

  •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入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CD选项正确。

  • [多选题]李某诉张某一案,李某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甲提出了回避申请。关于甲回避的决定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若甲为审判长,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若甲为书记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同避

    若甲为陪审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单选题]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第(1)~(4)题。
  •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 解析:结果加重犯是由于发生了法定的重结果而必须适用升格的法定刑,罪名并不会改变。例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最低刑由3年提高到10年,但罪名仍然是抢劫罪。这就是结果加重犯。《刑法》第247条明文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即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这种情形被称为转化犯。转化犯是指由于发生了某些重结果,或者有某些重情节,刑法规定将较轻的A罪按照较重的B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所以,丙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这是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故,只有选项B正确。

  • [多选题]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心撞伤小孩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对丙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减轻其责任

    对丁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 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可知,本题中,帮工人丙在为甲帮工时,因甲未明确拒绝丙的帮工,故丙在帮工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作为被帮工人甲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丙遭受人身损害是因其自己失误从高处摔下,按照过失相抵原则,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所谓的过失相抵原则,是指当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具有过错时,依法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本题中,帮工人乙在为甲帮工时,因甲未明确拒绝丙的帮工,故乙在帮工活动中致第三人丁遭受的人身损害,被帮工人甲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帮工人乙致丁遭受损失系出于不小心,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因此乙无须与被帮工人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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