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应当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题目: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由此可知,ABC选项正确。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即可,受让方不须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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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法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我国《刑法》中的"入户盗窃"中的"户"进行界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一般而言,某法官应当首先使用文法解释的方法
如果文法解释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张法官还可以使用系统解释的方法和目的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并不固定
解析:考查法律解释方法。
[多选题]下列正确的判断有:
甲向乙开一枪后致乙重伤,以为乙已死,遂离开。乙爬到公路上欲向他人求助,结果被一汽车轧死。甲构成犯罪未遂
甲在某医院将乙的2000元钱偷窃后,乙在路旁向人哭诉钱被偷不能为母亲治病,甲即悄悄地将2000元放入乙母的提包内。甲构成犯罪既遂
解析:A项,造成乙死亡的不是杀人行为,故成立未遂。B项,为犯罪既遂后悔罪行为。C项,挪用公款罪是行为犯,成立既遂。D项,偷"五四"式手枪的未遂却是偷"六四"式手枪的既遂,对盗窃"枪支"罪而言属既遂。
[多选题]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争吵激烈,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甲未能拧开杯盖,后甲追乙离开教室。甲的行为不属于:()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不构成犯罪
解析: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说明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即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即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多选题]盛某通过网上聊天搭识了被害人曹某,盛某提出愿意出人民币1500元与曹某开房间发生性关系,曹某应允。次日,二人在事先约定的地点见面。盛某为了达到少付钱款的目的,先将曹某骗至一小区楼道内时,提出要与曹某发生性关系,曹不允,盛某对曹某扇了一耳光,见其未反抗,就与曹某发生了性关系。对于盛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强奸罪不能以被害人事前同意为要件,应当具体到发生性行为的当场进行考虑
盛某强制发生性关系是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情节比较恶劣
在当时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盛某强迫曹某发生性关系,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强奸罪的认定。本案中,虽然行为人与被害人曾经达成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但地点、场所、行为改变后发生了性关系,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应当重新考虑。盛某与曹某发生性关系时,明显属于违反妇女意志,已经构成强奸罪。
[单选题]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由其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级别上的限制,有权主体应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而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有错误,不能直接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应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
[多选题]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解析: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的执法属于典型的执法活动,必须贯彻和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和精神。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本题选项A中行政机关虽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但仍属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违法行为,显然与执法为民精神相悖,选项A错误。不同性质的执法活动,对执法为民的体现有所不同。行政执法对执法为民的贯彻除要求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其集中体现为行政执法要高效便民。高效便民包括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当事人。选项B中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选项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以及选项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都是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当事人的体现,其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