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李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题目:李某是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李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李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李某赴甲国继承了甲国的一栋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李某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李某当时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李某回国继续工作,针对上述事后,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解析:一般情况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但根据我国《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由于李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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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
解析:考查公民基本权利。我国现行《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B项错在漏掉了"国家安全"。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C项错在"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决定"。
[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相关法律前,可以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制定行政法规,则下列做法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是:()
国务院只能就未制定法律的事项中的部分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解析:考查国务院授权立法。《立法法》第8条。
[多选题]张某喜欢喝茅台酒,其朋友王某送了张某一瓶,告诉张某是在某展销会上购买的,该柜台上标有"贵州茅台酒厂直销"。张某喝后发现该酒味道不像茅台酒,经仔细辨认,发现酒瓶上的名称是"芽台酒",系河南某酒厂生产销售,该酒与茅台酒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不仔细辨认根本没有办法分别。张某喝后出现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花去医药费1000元。经鉴定,该酒系劣质白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该河南酒厂的行为已经构成欺骗性交易行为,茅台酒厂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该酒厂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该河南酒厂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解析:该河南酒厂的行为构成了欺骗性交易行为中的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行为,被侵害的经营者即贵州茅台酒厂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要求该河南酒厂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和张某作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要求该河南酒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或《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责任,但是消费者无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根据以上分析,AB选项中对该河南酒厂的行为认定都是正确的,但是对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的陈述是错误的;C选项中对该河南酒厂的行为认定和法律责任的陈述都是正确的,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
[多选题]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行政给付?()
某行政机关对因公牺牲人员给予的抚恤金
某县人民政府对农村"五保户"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行政机关对退伍军人的工作安置
解析:考查行政给付的概念。行政给付是对特定的相对人赋予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其形式主要有抚恤金、最低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金以及安置等。C项属于企业内部的奖励行为,不是行政主体的给付行为。
[多选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毛豆豆2岁的时候被张某拐走,直至4岁方找回毛豆豆,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李某生前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李某去世后,杨某到处宣扬李某生前有一段婚外情,给李某的子女造成诸多困扰,经查,杨某所说系事实,李某的子女无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孙某在商场购物时,商场怀疑孙某有偷窃行为,商场扣留了孙某4个小时,孙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自由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A选项中张某侵害了毛豆豆与父母之间的亲权,因此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A选项正确。依第3条的规定,B选项中杨某非法披露死者李某的隐私,李某的子女遭受精神痛苦,因此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赵某因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张某、王某和刘某签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张某于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出资10万元。企业成立后,张某拒绝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王某、刘某一致同意,可以将张某除名
解析:考查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时的法律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张某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张某即使不履行出资义务,仍然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仍应负担企业的亏损.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49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履行出资义务,是除名退伙的法定事由。而不是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多选题]甲到乙公司做技工,乙公司于2014年11月和甲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甲在试用期内并无其任何错误,但仍在半年后考试不合格,遂乙公司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甲,延长试用期期间,甲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甲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公司评理,公司给出说法: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我公司的惯例。
本案甲与乙公司的争议可以采取解决方式是:
调解
协商
仲裁
起诉
解析:1.《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2.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故A、B、C、D项正确。
[多选题]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解析:《高检规则》第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本题中,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发现郑某和张某涉嫌贿赂犯罪,检察院可以追加、补充起诉。BC项正确,AD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解析:证明力的比较只能适用于证据的不同立法种类之间,或者适用于证据不同理论分类之间,而在证据立法种类与理论分类之间是无法进行证明力比较的。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经验法则是进行事实推定应遵循的原则,根据经验法则推定出来的事实无需当事人证明,而并不是说,经过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无需证明。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在当事人之间是不发生转移的。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