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熊大与熊二约定,熊大出钱由熊二与光头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熊大与熊二约定所得收益熊大分七成,熊二分三成;后A公司顺利成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D
熊大与熊二之间就投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熊大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熊二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假设熊大未经熊二同意,与光头强以熊二的名义,设立B公司,则熊大未履行出资义务时,B公司不得要求熊二补足出资
解析:(1)选项A: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C: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D: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般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单选题]合伙企业A已濒临破产,尚未进行清算,合伙人甲欠张某10万元,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为抵销该债务,甲未经合伙企业同意与不知情的张某签订合同,约定将合伙企业的机器设备抵债,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甲与张某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的损失不能向张某追偿,只能向甲追偿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的财产。根据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确认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合伙企业也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其财产而对善意第三人的权利要求进行对抗,即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其财产而主张其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单选题]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汇总纳税并按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扣除时,如果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抵免限额,对超过的部分可处理的方法是( )。
正确答案 :C
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抵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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