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题目: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张大年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年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年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年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
杨村
解析: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公民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疗不能视为居住。
[单选题]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单选题]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后,原订立的合同()。
应继续履行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
[多选题]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
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活动
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多选题]非企业法人包括()。
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