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卖给李某,并于2005年5月1日将该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但是没有交付该机器的使用说明书。2005年7月1日因李某邻居家中失火导致李某家也被烧,结果电脑被毁。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B
应当由李某承担,因为张某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使用说明书,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及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本题中张某已将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交付已经完成,风险应当由李某承担。至于张某未交付使用说明书,其行为构成违约,但该违约为轻微违约,依照《合同法》第147条的规定,未交付相关单证的,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至于公平责任,只适用于侵权责任,不适用于合同领域。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房地产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D
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房地产公司承担
解析: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问题。依《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为界点。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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