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 正确答案 :C
  • 案件证据不足,须传新的证人到庭或继续调查、取证的

  • 解析:考查审理程序的延阻。《行诉若干解释》第51条。

  • [多选题]有关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CD
  •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所以CD正确。根据证据规则,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不须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故A项错误,B项正确。

  • [多选题]有关在行政诉讼中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D
  • 须经法院许可

    若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参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3~45条。

  • [多选题]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的区别有:()
  • 正确答案 :ABC
  • 申请人不同

    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不同

    前者分为人民法院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与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两种,后者只能是人民法院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解析:考查财产保全。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是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错在如果是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则不一定要提供担保。

  • [多选题]小孙想在一个市场设小摊点卖蔬菜,与市场管理者办好手续后,向县工商局申请执照,并请县工商局能尽快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得到答复。小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ACD
  • 若小孙未得到县工商局明确拒绝的答复,法院不能受理起诉

    小孙应对县工商局处理其申请有法定职责负有举证责任

    若县工商局提出其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小孙应负有举证责任

  • 解析:考查举证责任。本题为选非题。选项B的说法符合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CD选项则不符合。A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不符。

  • [多选题]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D
  • 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举证据仅限于记入被告案卷的证据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AC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6条规定,BD则符合第4条、第7条规定。

  • [多选题]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 [多选题]某海关认定王某船上运输的货物无合法证明构成走私,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包括日本某公司出具的购货证明等有关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王某若在法庭调查时直接向法庭提供此购货证明,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供此购货证明时应提供其中文译本

    人民法院接到王某提交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

    此购货证明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 解析: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ABCD的说法分别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17条、第20条、第3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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