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改变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 更换独立董事 修改公司章程

题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有()

解析:选项D: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肯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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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中,应当组织承销团承销的有()。
  • 发行股票面值总额为6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8元

    发行股票面值总额为5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元

  •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组织承销团承销,本题选项CD中股票面值总额未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

  •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 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该题针对“破产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三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小学的捐赠

  • 解析:(1)选项AB: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发生在2011年6月1日,因此,甲公司在此之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谈不上对债权人乙公司造成损害的问题,不能撤销;(2)选项C:在2011年6月1日之后,甲公司向戊小学的赠与行为,危及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债权实现,因此,乙公司有权请求撤销甲公司对戊小学的捐赠;(3)选项D: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单选题]经济法的体系是指()。
  • 把各种经济法按一定标准和序列,分层次、分系统排列组合成的统一体


  • [单选题]纳税人欠缴国家税款,由对无担保的债权人负有债务,并且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其应当优先支付的是()。
  • 税款


  • [多选题]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以公有制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原则

    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

    效益优先,保值增值的原则


  • [多选题]下列所得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 利息、股息、红利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 [单选题]专利法保护的对象统称()。
  • 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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