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元,机器设备100万元。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只有100万元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10年5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结束后,公司办理了设立登记。张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任公司的副董事长。2011年公司税后利润是1500万元,公司尚有前一年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2012年3月,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与岭南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就合并的相关问题,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某召集。张某于2012年3月10日电话通知各股东于3月20日到公司参加会议。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公司合并的决定,只有股东徐某表示不同意合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大会经过决议,同意由公司收购徐某的股份。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应当由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股份总额35%的股份,采用募集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所以公司注册资本要一次缴足,不存在首次出资问题。两公司出资为(1500万元+1300万元)=2800万元,每股1元,则认购股份为2800万股。2800万÷35%=8000万元。2.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选项B、C都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3.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所以选项D错误。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E错误。4.本题考核公司收益分配制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所以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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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 解析:1.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性质。本案中翟继光与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耿涛与市房屋管理局就变更房屋产权形成的纠纷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侵权纠纷。所以选项D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耿涛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无因管理关系。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的行为,系欺诈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为可撤销合同。3.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本案中虽然翟继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存在欺诈行为,但是依据公示公信原则,信用社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其可以享有该抵押权。且翟继光的行为造成了耿涛的损害,所以耿涛有权向翟继光请求损害赔偿。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可以同时提起。所以选项D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间是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耿涛于2006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其在知道后当年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且没有超过最长时效20年。因此,其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即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只是丧失胜诉权,而不会丧失起诉权,且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关于涉税犯罪中的罪数问题,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抗税罪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刑法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按照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部分以骗取进出口退税罪论处

    实施骗取进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应分别按照《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 解析:出售的是填好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论处。

  • [多选题]抵押人将自己所有的动产设定抵押,其对抵押物的占有是()。
  • 直接占有

    有权占有

    自主占有

  •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人不需要将抵押物交付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自主占有和有权占有。

  • [单选题]纳税人甲某2008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期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09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甲某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某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偷税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根据上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在甲某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的过程中。造成一名税务人员重伤,对甲某的行为()。
  • 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解析:本题考核涉税案件的立案管辖。如果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一个行为既构成了抗税罪,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应按照刑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即应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体现在行政行为需要经过强制执行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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