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作为法律载体的语言本身存在局限性 立法者的用语与其本意不合,可能造成立法意图与法律文字表现的背离 立法者不可能预见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据此为人们设定行为方案

题目:英国某法院曾审理一件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一名叫乔治的年轻人设法进入某皇家空军机场,坐在机场跑道上观看天上的飞机,被警察带走并于几天后被送上法庭。乔治的辩护律师为其辩道:《官方机密条例规定》:"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虽然军用机场是个"禁区",乔治也妨碍了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但是,他不是在"禁区附近"而是在"禁区里"做的事。条例只规定了"在……附近",没有规定"在……里",所以依据这条规定是不能处罚乔治的。律师还提醒法官注意,英国是个法治国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官在对此案进行裁决时甚感为难。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解析:考查法律的局限性等。D选项错误,该案件未体现法的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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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法典,下列几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由《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构成的《国法大全》,又称《民法大全》。实际上,《民法大全》也包含有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内容

  • 解析:《汉穆拉比法典》是奴隶制早期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但不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是《乌尔拉姆法典》,故A项不正确。《唐律疏议》的《疏议》是官方制定、经过皇帝认可的有法律效力的解释,C项不正确。《拿破仑法典》并非"拿破仑法典",前者仅指《法国民法典》,后者包括《法国民法典》、《法国民事诉讼法》、《法国商法典》、《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和《法国刑法典》。"拿破仑法典"加上拿破仑的宪法才成为一个完备的成文法体系,故D项也错。正确答案为B。

  • [单选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
  • 支持

  • 解析: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23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 [多选题]一中国公司与沙特公司订立的合同产生了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该合同选择适用沙特法律。当无法查明沙特法时,依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当事人应提供沙特法律

    如无法查明沙特法律,应适用中国法律

  • 解析: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外国法的查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C正确。

  • [单选题]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 不予立案

  •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

  • [单选题]甲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并发表了经典小说《锦绣满堂》后去世,乙出版社于2014年将该书出版,并将其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同时,该书上市后,乙出版社为满足不同读者的需要,对《锦绣满堂》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并进行再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乙出版社可以对《锦绣满堂》进行大幅度修改

  • 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权利的保护期。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此,《锦绣满堂》已经超过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故乙出版社可以进行出版,也可以将该书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乙出版社对《锦绣满堂》进行大幅度修改属于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故乙出版社不能对《锦绣满堂》进行大幅度修改。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 [单选题]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人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

  • 解析: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从其性质上来说,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而存在。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必须被法律化,但并不是所有人权都实际上被法律化。故A选项错误,当选。马克思认为,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其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所以,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从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而言,人权的确立取决于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也取决于一个社会和民族的文化、历史传统和信念。据此,法与人权的关系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人权是法的源泉。体现人权精神和内容的法律是体现社会进步的法律。人权对法的作用体现在:(1)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2)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状,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3)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另一方面,法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要么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险而无法救济,因此,基本人权必须法律化。人权被法律化的程度受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1)一国经济和文化的法制状况;(2)一国的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 [单选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 解析:国家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法官、检察官、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的规定,根本指导思想,就是促进司法公正、体现司法为民,其主要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A项正确。法官、检察官、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作用不同、职责不同,但在诉讼活动中地位平等,"弥补职责上地位不平等"无从说起,B项说法错误。这些规定有利于正确处理诉讼活动中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发挥各自作用,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但不能突破职权限制,C项说法错误。这些规定主要规范了配合与制约关系,建造了"隔离带",D项说法错误。

  • [单选题]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 解析:本题中关某的行为应当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文物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条的第1项情形,因此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指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关某损坏文物只是造成财产损坏,并未妨害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关某的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A选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由此可知,只有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本案中对关某的罚款是500元,未达到2000元以上罚款的告知听证限额。因此,公安机关无需告知关某有权申请听证,关某也无权申请听证。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关某既可以向公安分局的本级人民政府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公安局申请复议。而不是只能向公安局申请复议。故C选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1条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由此可知,如果公安分局撤销对关某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及时退还关某。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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