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下列有关公司权利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 公司权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公司行为能力

  • 解析:考查公司的能力。A选项错误,解散须注销方能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B选项错误,公司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法律效力,而在登记前即具有对内效力;D选项错误,公司的对外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C选项正确,公司作为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 [单选题]关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正确答案 :D
  • 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解析:考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界定。AB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16条第3项的规定。C选项错误。《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任职资格,该条未规定实际控制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6条。

  • [单选题]甲公司2013年的税后利润是500万元,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则以下关于公积金、公益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 甲公司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0万元作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但假如发现公司以前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1550万元,可以不再提取2013年的法定公积金

  • 解析:考查公司的公积金和公益金规则。A错误;B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66条的规定。C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68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D选项错误,决议机关不是"董事会决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66条的规定。

  • [单选题]下列有关董事会会议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D
  • 股份公司的1/3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 解析:考查董事会会议制度。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44条、第108条;B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48条、第110条规定;D选项错误,股份公司的监事无权提议召集董事会会议。

  •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拟采取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某律师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175万元,须在设立时缴清

    除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外,其余股份可以不公开募集

    如果发起人缴清的股份和募集并缴清的股份达不到500万元,该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

  • 解析: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制度。A选项的说法错误,《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B选项的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84条的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发起人及募集的股份在公司设立时必须缴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不得低于175万元。C选项的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77条第3款的规定,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之外的其余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募集。D选项的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80条第2款的规定。

  •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2013年公司资产10亿元,2013年年初公司购买了价值2亿元的航空设备,2013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下列哪些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正确答案 :AC
  • 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8亿元

    公司继续购买1亿元的航空设备

  • 解析:考查公司特别表决事项范围。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B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09条,董事长的更换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并非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事项。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购买厂房属于购买重大资产,D选项是对外提供担保,并未明确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所以不应选。

  • [多选题]乙为甲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有关乙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乙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债务人,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若乙尚未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欲起诉债务人,应以甲为诉讼当事人

    乙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乙未经甲的授权,不能作为保证人

  • 解析:考查分公司能力。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0条规定。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1条,法人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C选项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担保法》第10条。

  • [多选题]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关于该股权转让及相关问题,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 张三出资存在瑕疵,李四明知该出资瑕疵而受让股权。此时,公司现有资产无法清偿债权人胡六时,债权人可请求李四和张三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张三将该股权转让给王二,王二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规则获得股权

    如果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李四无法受让该股权,李四可向张三主张违约责任

  • 解析:考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股东资格确认。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受让人与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第1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C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的是相应责任。D选项正确。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李四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 [多选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樱花公司70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 如果该笔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郭凯敏先生滥用股东权利所致,由此导致德胜公司难以清偿该笔债务,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郭凯敏与德胜公司一起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德胜公司也可以主张郭凯敏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该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一起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如凯旋公司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则债权人樱花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以及在德胜公司享有的股权

  • 解析:考查对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理解。首先分析法律关系。题目中凯旋为德胜的股东,德胜为凯旋投资设立的公司,德胜的全部财产包括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深圳的财产、注册地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凯旋是决策错误,并无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人格的情形。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0条第2~3款规定,B选项中郭凯敏为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有滥用权利的情形,但是相对于德胜公司来讲,郭凯敏是第三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中并不包含实际控制人,故债权人不能主张郭凯敏与德胜一起对其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而题目中的第二个说法--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说法是正确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其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1条。C选项错误,原题干中言明为"决策失误",股东凯旋不符合《公司法》第20条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凯旋公司与原胜公司不应一起承担连带责任。D选项错误,依据公司法原理,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已经属于德胜公司所有,而凯旋享有的是相应的股权。故执行股权是正确的,财产属于德胜,凯旋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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