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题目: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破产法》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故A正确。《破产法》第82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故B正确。《破产法》第84条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故C错误。《破产法》第86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的通过必须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而不是2/3以上表决通过。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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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裁判,甲就此生效裁判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则甲的下列申请再审理由中,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有:()
原审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具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原审中应当回避的人民陪审员丙没有回避
解析:考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A项错误,管辖错误不能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C项错误,只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才可以申请再审。BD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题]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208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法院在登记立案时会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这是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当事人授予的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大小,委托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再根据《民诉解释》第8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可知,代理权限的大小,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实质权利义务和诉讼的进程及结果。因此,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查明,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可知,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可以构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定事由之一,故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直接影响案件的有效审理。因此,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选项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可知,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可以构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之一;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因此,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选项D正确。
[多选题]近年来,公众对企业家的关注点仍然在形形色色的富豪排行榜上,却忽视了"中国企业家犯罪也在稳步上升"的趋势。据报道,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名,这一数字2010年上升到155名,2011年突破了200名。2011年获罪的国企企业家中,约九成系贪污、受贿,而且贪腐金额从2010年人均957万元剧增至3380万元。此外,统计案例中有近40%为共同犯罪,平均每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达16人。请运用法与经济的知识,分析以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