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不正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题目:某县教育局为将某校打造成示范学校,将全县最优秀的教师都调配给该校,该县教育局的做法(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故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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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下列哪种教学组织形式自夸美纽斯确立后,几个世纪来一直为各国所采用( )。
  • 班级授课制

  • 解析: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首次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作了论述,奠定了理论基础。班级授课制,它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是把学生按年龄和文化程度分成固定人数的班级,教师根据课程计划和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故选择D。A选项,小组教学指的是将两人以上的学生编成一个小组,以各小组为单位共同学习的教学组织形式。这是对集体教学的有效的补充,有利于学生进行合作学习,是培养健全人格、促进个体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小组教学的关键是有效地分组。B选项,道尔顿制是美国教育家柏克赫斯特于1920年提出的,指教师不再上课向学生系统讲授教材,而只为学生分别指定自学参考书、布置作业,由学生自学和独立作业,有疑难时才请教师辅导,学生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后,向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和接受考查。C选项,个别辅导,又称个别教学,是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教师针对不同学生的情况进行个别辅导的教学组织形式。个别辅导一般是在学生已有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生的复习、预习和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的深入学习,发现自已还不明白的问题,然后向老师请教,教师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辅导。

  • [单选题]教育家( )最早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作了阐述,为班级授课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 夸美纽斯

  • 解析:夸美纽斯1632年在《大教学论》-书中具体阐述了班级授课制的系统理论,为班级授课制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A选项,赫尔巴特被称为"科学教育学之父",代表作《普通教育学》,主要教育观点包括:①将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②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③提出"四阶段教学"理论。将教学过程分为清楚、联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后由他的学生齐勒修改为预备、提示、比较、总括、应用五段,称"五段教学法";④教育性教学原则:"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⑤教育的目的:培养良好的社会公民。B选项,克伯屈是杜威的学生,根据杜威"从做中学"的教育思想创造了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设计教学法"。C选项,桑代克的尝试--错误理论,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不断试误的过程。D选项,夸美纽斯被称为"教育学之父",代表作《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主要教育观点包括:①教学原则: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发展的原则;②教学制度:系统论述班级授课制方法和实施内容;③教学思想:"泛智教育"--把广泛的自然知识传授给普通的人;④教学内容:规定了百科全书式的课程;⑤教学方法:首次提出并论证了直观性、系统性、量力性、巩固性和自觉性等一系列教学方法。故选择D项。

  • [单选题]( )是现代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它的出现在教育史上是一大进步。,
  • 课堂教学

  • 解析:课堂教学主要指教学组织形式中的班级授课制,它是现代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 [单选题]下位学习包括派生类属学习和( )。
  • 相关类属学习

  • 解析: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分,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

  • [单选题]下列方法,不属于行为矫正治疗的是( )。
  • 自由联想

  • 解析:自由联想法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的主要研究方法。

  • [单选题]( )是德育内容的最高层次。
  • 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

  • 解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是德育内容的最高层次,教育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生、规划人生,在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能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确立正确的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取向,选择正确的路径,不断提升并实现人生的价值。故选择D。

  • [单选题]个体具有不需要外界奖励和惩罚作为激励手段,能为设定的目标自我努力工作的一种心理特征称为( )。
  • 我激励

  • 解析:题目中所描述的心理特征符合对自我激励的定义,故选择B。

  • [单选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下列情形中,学校不能给予老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的是( )。
  • 穿戴不整,影响仪表的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A、B、D三项分别属于上述描述的三种情况,C项属于教师个人仪表作风问题,学校不能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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