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流转 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题目:1978年,我国农村开展了波澜壮阔的经济改革运动。经历这一改革,国家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此后,宪法将此种农村经济制度固定下来。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解析:考查宪法中的农村经济制度。《宪法》第8条第1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因此,A选项错误。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是国家,故B选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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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张某从某公安院校毕业后分配到区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在见习期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并致证人轻微伤。请问,有权对张某一案直接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其他人民检察院
解析:张某系处于见习期的刑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权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是暴力取证行为。《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应当以暴力取证罪定罪处罚,但若使用暴力行为超出了一定限度并致人伤残、死亡的,则不再以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是根据伤残、死亡的具体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本题中,张某的暴力取证行为致证人轻微伤,没有造成证人伤残、死亡的后果,对张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暴力取证罪,而非故意伤害罪。根据《高检规则》第18条,张某暴力取证案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高检规则》第15条规定,张某暴力取证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由其工作的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检察院管辖,但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多选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所以B正确而D错误。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所以A错误而C正确。
[单选题]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解析:《刑法》第388条第2款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另一种情形是斡旋受贿。本案涉及的是第一种。现实生活中,可以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关系错综复杂,如上下级关系及其他制约关系等情形,并不仅限于亲朋好友。AB项正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中,公安局副局长丁对明知是有罪的丙按无罪处理,构成本罪。甲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迫使其徇私枉法,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C项正确。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数罪并罚。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