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 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实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题目: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些违法行为是需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的?()
解析:考查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和措施。法律依据为《商业银行法》第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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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张大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
王五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行为
解析:A选项属于无因管理,B选项属于无权代理,C选项属于侵权行为,D选项属于无因管理。
[单选题]甲将某古文予以整理注释后出版,乙经甲同意将其译成法语,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乙有权禁止他人再将该古文译成外国文字
解析:《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选项A,甲对古文的注释是演绎作品,演绎人对演绎出版的新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此甲对该古文的注释本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乙经甲同意将该古文翻译成法语也是演绎作品,因此也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乙不是该古文原作的著作权人,因此无权禁止他人再将其译成外国文字。因此选项C不正确。选项D,出版社要出版乙的书应征得原古文注释作者甲的同意和其翻译者乙的同意,也就是说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取得演绎者的许可,也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
[单选题]《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解析:为了既实现罪刑法定,又保障公民的权利,我国在《刑法》的时间效力上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即通常情况下按照旧法定罪处罚,但在新法更轻时,按照新法定罪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前的《刑法》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这个规定可能导致罪刑不均衡,《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本规定。在2011年5月1日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67、68条)。那么,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显然旧法更轻。故,选项A是正确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仅适用于在新法生效前就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拖欠劳动者报酬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只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构成犯罪。本案中的经营者虽然是在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的,但其拒绝支付行为则发生在5月1日后。这说明其犯罪行为发生在5月1日后。此时,无论新法是重还是轻,都要适用新法。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犯罪,此前的《刑法》并未规定这种行为。因此,对于新法生效前的行为,如果旧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当然应该适用旧法。《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前的《刑法》规定,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才构成盗窃罪。但《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于扒窃的,不要求盗窃数额和次数,只要扒窃即构成盗窃罪。由于旧法更轻,因此应当适用旧法。故,选项D是正确的。
[单选题]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解析: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知,无因管理成立应具有三个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这一要件强调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必须为他人的事务。若误将自己事务当作他人事务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2)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这一要件强调有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这一意思无须进行表示。注意:虽然无因管理的成立以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为要件,但这也并不要求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利益的明确表示,也不要求管理人有专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管理人虽未明确表示其是为了他人利益而管理,但从管理行为看,客观上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这就可以成立无因管理。但是误将他人事务当作自己事务或者为了自己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均不构成无因管理。(3)无法律上的原因,包括没有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两种情形。在无因管理满足以上要件成立之后,在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可以向受益人主张必要费用的偿还请求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本题中,甲救火的行为属于无法律上的原因管理他人事物,主观上虽然不排除恐大火蔓延使自家受损的意思,但是确有避免乙的房屋烧毁的意思,因此,甲可依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要求受益人进行偿付。据此,选项A认为甲不构成无因管理是错误的。选项B和选项C认为甲只能向乙或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是片面的,因为甲在进行管理时既有为房屋所有权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也有为房屋承租人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因此甲可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受益人主张赔偿。而选项D认为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因此不能依据无因管理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是正确的。因为乙为房屋在A公司购买火灾保险的这一事实与乙将房屋出租给丙这一事实是不同的,前者事实甲从外观上根本无法直接判断,而后一事实甲可通过日常观察得出,因此,甲在进行管理时可为了丙的利益进行管理,却绝不可能对不知道存在的A公司利益进行管理。据此,本着选择最优选项的原则,选项D应当入选。
[单选题]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
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
解析: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B项没有体现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