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题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其中对授权立法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按照新修改的《立法法》,下列选项中关于授权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授权立法。我国现行《立法法》关于授权立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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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
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事实三)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
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
请回答第(1)~(6)题。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
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2000万元
解析:甲在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时,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元,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甲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因为甲是用集资的方式进行金融诈骗,所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3款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由于题目仅交代了甲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元,未交代其在案发前归还了多少,所以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2000万元。选项B正确。选项C是当年《刑法》的明确规定。当年《刑法》第199条规定,犯本节第192条规定之罪(即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删除了第199条。诈骗类犯罪再无死刑,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故根据《刑法修正案(九)》,C项错误,不当选。选项D涉及对犯罪所得的追缴问题。《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由于甲已经死亡,不能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甲的余款500万元仍然是犯罪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双方交割完毕,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因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合同诈骗罪。面包券全部流入市场。关于协议和面包券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物权凭证。所谓物权凭证是指证明物权人拥有物权的证明、单据、证书等书面形式的具象,常见的物权凭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提单、宅基地证等。本题中,面包券上载明了"凭券提货",可见面包券并不是持券人直接拥有面包的证据,而是赋予持券人享有向乙公司请求交付面包的一种权利,所以面包券不是物权凭证,选项A是错误的。其次,选项B考查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面包券流入市场并非由于乙公司的原因造成,乙公司不存在致使合同解除的事由,甲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据此,选项B是错误的。再次,选项C考查了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可知,本题中,甲公司采购的面包券上约定了"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即表明甲、乙公司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乙公司支付义务的履行条件为"凭券提货",即只要面包券持有人凭券要求乙公司兑付面包时乙公司即应予以兑付,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兑付,据此,选项C是错误的。最后,选项D考查债权转让。《合同法》第79条颊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上所述,面包券代表了持券人享有的向乙公司债权请求权,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即表明甲、乙双方允许面包券所代表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故当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受让面包券时,顾客即受让了向乙公司请求支付面包的权利,其有权请求乙公司进行兑付。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
[多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在此,法律规定实际上是给了有限公司自治空间,即在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但如果全体股东对于公司分红有特殊约定,则股东的约定效力优先,而股东约定的自治内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体现,因此甲乙丙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A选项正确。B选项考查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本题中,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投资方案中的具体事项,因此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B选项正确。C选项考查股东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选项C正确。D选项考查董事会职权。现有股东以外的人想要成为公司股东,主要通过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两种途径。如果采用股权转让方式,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可知,董事会并无此决定权。如果采用增资扩股方式,依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知,增资扩股属于股东会的职权,且须经过特别表决权规则方能通过。本题中,其他人经投资成为公司股东属于增资扩股形式,决定权属于股东会,董事会并无此职权。故D项错误。
[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1条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裁定"核准甲死刑,而是"判决"核准甲死刑。B项表述正确,CD两项均错误。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是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