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要求乙给付真茅台酒一瓶,并赔偿损失 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乙给付相当于价款二倍的罚款,并赔偿损失 主张乙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题目:甲花500元在乙商场购得茅台酒一瓶,饮后产生种种不适症状,住院治疗共花费1000元,经检验某甲所购茅台酒为假酒。下列救济措施合法的是:()
解析:考查消费者的救济措施。商场的行为不属于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甲关于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成立,只能请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故A选项不合法,D选项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疣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55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所以,BC选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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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除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之外,并不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是最后该案件的法官大多数却认为帕尔默丧失继承权,法官厄尔认为,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不能仅以处于历史孤立状态中的法律文本为依据,法官应当创造性地构思出一种与普遍渗透于法律之中的正义原则最为接近的法律,从而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厄尔法官最后援引了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来说明《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死继承人的方式来获取继承权。对于这一案件判决的下列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缓解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
在这个案件中,"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受益"属于公理性原则
法律原则可以作为实质性标准,对整个实在法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加以评判,排除规则适用,而适用法律原则,具有裁判功能
解析:一般而言在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必须优先适用规则,但是在适用法律规则可能导致极端不公正的结果时是可以排除规则的适用,这时就是通过法律原则对规则的正确性进行实质审查了。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ABD项均是正确的。
[单选题]2012年年末,受塑化剂和禁酒令影响,内地高端白酒在本应旺销的季节遭遇寒冬。面对下属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甲高端白酒企业下发通报文件,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暂停执行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从而仍将其白酒价格保持高位。2013年年初,该酒企被国家发改委开出过亿罚单。关于该事件,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查询该公司账户,并依据情形可以进行冻结
解析:《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价格垄断规定》第5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题目中的白酒公司对其经销商的处罚处于第二种情形,故属于价格垄断协议,A选项正确。《反垄断法》第39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3)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5)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B选项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故正确。C选项错误,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涉嫌垄断行为的措施中并不包括对账户的冻结措施。《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1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D选项说法符合上述规定,故正确。
[多选题]孟某经营着一家旅馆,除正常的旅馆经营外,还与多个卖淫组织保持联系,为卖淫女嫖娼行为提供住所。至案发时,孟某经营的旅馆接纳卖淫嫖娼行为共计千余人次。在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时,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致使部分人逃脱处罚。因孟某与一个卖淫组织的主犯较为熟悉,在公安机关通缉该名主犯时,孟某将其藏匿在亲戚的租住房内,且为其提供逃往东南亚的资金,致使该卖淫组织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完全消灭。
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致使部分人逃脱处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包庇罪
属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特殊单位的人员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且情节严重
解析:1.本题考查的是对容留卖淫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359条之规定,行为人孟某为卖淫女接纳卖淫嫖娼行为之做法构成容留卖淫。
2.本题考查的是对包庇罪的特殊行为方式的认定。参照《刑法》第362条的规定。
3.本题考查的是对窝藏罪的认定,参照《刑法》第310条的规定。
[多选题]下列哪些事项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某环保局的职能
某国土资源局的机构设置情况
向工商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的依据和条件
某公安局有权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解析: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法》第30条对行政许可申请相关信息的公开作出规定;《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3款对选项D的情形作出规定。
[多选题]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公司是委托人
《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解析:首先,根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可知,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内容为乙公司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故乙公司应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王某虽在《委托书》委托人处签字,但其并不是委托人,而是作为委托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的签字。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是错误的。其次,选项D考查了法律行为。所谓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行为必须是为法律规范所确认,并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本题中,《承诺函》的内容为王某负责"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可见,《承诺函》并不是以承诺甲公司与张某之间发生买卖房屋的法律关系为效力的意思表示,而仅是王某协调甲公司与张某之间买卖合同,此种协调义务法律并不进行调整,故不属于法律行为,不会发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
[多选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
解析: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是加强环保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故D项错误。ABC项正确。
[单选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2款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因此,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由村民委员会本身是一个自治组织的性质决定的。故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故C选项说由乡镇政府主持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
[单选题]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
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
解析:A项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是帮助他人逃匿的行为,构成窝藏罪。证人始终保持沉默,拒绝作证;或者只提供部分证言,但在司法人员故意提出不利于被告人的问题时,表示默认的,都不属于作假证明包庇罪犯,故B项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的,不构成包庇罪。C项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构成包庇罪和伪证罪的竞合,该选项正确。D项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但行为人不构成包庇罪。
[多选题]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汽车可以设立动产质权。故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6)交通运输工具……汽车可以设立动产抵押权。故B正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租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故C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无需公示,登记为动产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