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出票人 背书人 保证人

题目: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支票上的次债务人的有()。

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并非票据义务人,而仅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中,不包括()。
  • 要求付款人立即付款

  •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补救。票据权利与票据是紧密相连的。如果票据一旦丧失。票据权利的实现就会受到影响。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因此选项B应选。

  • [单选题]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结算方式。2010年5月10日,银行向付款人甲公司发出承付通知,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如不考虑法定节假日因素,甲公司的承付期满日为()。
  • 5月13日

  • 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承付期。根据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银行向付款人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本题的承付期为5月11日至5月13日,承付期满日为5月13日。

  •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 解析:(1)选项A: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但不影响背书本身的效力;(2)选项B: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无效,但背书有效;(3)选项CD: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 [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将自己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以支付货款。甲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的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 解析: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

  •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 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

  • 解析:(1)选项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2)选项B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选项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支付结算原则的有()。
  •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

  • 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的原则。单位、个人和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遵守以下三个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准支配;(3)银行不垫款。选项D是银行结算账户中的原则。

  • [多选题]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期前追索和到期追索。具体包括:(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 [单选题]甲公司自乙公司背书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后得知该票据已经被A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是因甲公司所在地发生特大地震,导致甲公司无法及时申报权利。根据规定,甲公司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 1年

  • 解析: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战略与风险管理题库 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题库 诉讼时效制度题库 法律基本原理题库 第三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题库 拍卖法律制度题库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证券法律制度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