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4年4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解散问题。股东对下列哪些做法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正确答案 :ABCD
董事长李某在2014年4月14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表决结果是:有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会议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
如有代表股东表决权2/3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解散公司,则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决定解散公司
会议改选公司监事二人
解析:考查股东权利的内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其效力。A项由董事长发出会议通知违反规定,是错误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2条、第102条的规定。B选项中的表决权没有超过2/3,故是错误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C选项中"代表股东表决权2/3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不符合规定,故是错误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其内容为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02条的规定,D选项中改选监事的提案超出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范围,故是错误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多选题]以甲、乙、丙三家公司为股东的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欲设定担保,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C
对甲公司关注多年的宇宙公司,通过与甲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形成了对甲公司的控制,那么大地公司为宇宙公司提供担保时,须股东会决议,且甲须回避
公司拟转让设备一批,乙公司董事长授意董事会中其代言董事李四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设备转让给乙公司,那么乙公司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义务
解析:考查公司的担保规则。《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A选项属于实际控制人的情形,适用上述法条第2~3款的规定,A正确。B选项中大地公司为小迪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无限制,故B错误。《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中属于股东滥用权利的情形,故C正确。D选项中张三的决策是个人行为还是丙公司的行为并没有明确,故D的说法错误。
[多选题]甲、乙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甲以现金出资300万元,乙以现金40万元、商标专用权作价40万元、机器设备作为实物出资作价4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按期足额缴纳现金300万元。乙的商标专用权的实际市场价额为20万元,机器设备虽然已实际移交给公司,但该设备属于丁所有,系丁委托乙保管。乙缴纳了40万元现金之后,立即抽逃走该现金出资。该抽逃行为得到甲及公司董事卯的支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D
若该现金由知情的庚垫付,乙偿还庚之后无法补足该出资,庚连带承担乙抽逃出资的责任
乙应当补足商标专用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丙公司应根据丁的请求向其返还机器设备
解析:考查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C选项错误。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原《公司法(三)》第15条规定被删除。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故该情形可能产生公司善意取得该出资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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