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

题目: 根据担保法理论,不移转担保物的占有,且其成立需要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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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 某市西城区地税局在征管质量检查中,发现位于解放中路二道口12号的“欣欣美发店”属漏管户。3月16日,该区地税局稽查局派稽查员王强进店检查,王强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后,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为范立志开的个体理发店,雇有3名技师,自2015年5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来,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没有完整账目资料。王强检查后,当场填写了有预定格式、编码及印章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范立志,决定对其不登记、不申报行为罚款2500元,限其于3月20日前缴纳并办理税务登记。3月19日,王强向范立志送达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核定每月应缴税额750元,共计10个月的税款7500元,限其于3月22日前缴清。范立志于3月22日补缴了4500元税款。3月24日,王强去店内催缴税款,范立志以没钱为由,拒绝缴纳余下3000元税款。为促使范立志尽快缴清税款,王强扣押了范立志做饭用的燃气罐和两把电动理发推刀,向范立志交付了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并告知其3天之内缴清余下税款,逾期不缴,将变卖扣押财产抵税。
  • 税务机关扣押“欣欣美发店”财产所涉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行政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由王强一人实施扣押

    由稽查局局长批准实施扣押

    扣押范立志做饭用的燃气罐

  • 解析:(1)选项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2)选项B: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均应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3)选项CD:查封、扣押的,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4)选项E: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遵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从事业务如下: (1)出租闲置的仓库,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同时向承租方收取管理费2万元。 (2)转让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为180万元。 (3)从事装饰业务,取得相关收入12万元。 (4)附设的搬家服务队,取得搬家劳务收入8万元。 (5)从事物业管理,共取得相关收入15万元,代业主支付水、电、燃气费共计11万元。 (6)向某生产企业出租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7)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2.34万元。 已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收入均为含税价格。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服务公司出租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为( )万元。

  • 1.74


  • [多选题]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
  • 直接证据

    本证

    物证

  • 解析:本题考核证据的分类、证据的种类。本案中,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就是工具书被损毁这一事实,因此被毁损的图书直接证明了该事实,它属于直接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被损毁的图书是书店提供的为了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据,属于本证。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被损毁图书并不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而是以其破损的外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它为物证。所以选项E正确。

  • [单选题]某企业雇员张某2015年10月与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8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7500元。假定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2110

  • 解析: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8=7187.5(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187.5-3500)×10%-105]×8=2110(元)

  • [单选题]2011年1月1日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2800万元,期限1年;同时公司接受张某投资,约定张某于4月1日和7月1日各投入400万元;张某仅于10月1日投入600万元。同时银行  贷款年利率为7%。该公司2011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 171.5

  • 解析: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额时扣除。2011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800×7%×3/12+(2800-400)×7%×3/12+(2800-800)×7%×3/12+(2800-200)×7%×3/12=171.5(万元)

  • [单选题]位于北京市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1月份购买一宗8000平方米的土地,合同上注明的土地价款是10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400万元,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2月份对该土地进行"三通一平",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注明工程费为1000万元,款项已经按照合同支付。   (2)3月份将其中40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开发建造写字楼,8月份写字楼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建造费用12000万元(包括装修费用1000万元),写字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   (3)写字楼开发过程中向银行借款12000万元,发生利息费用80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证明,开发过程之外没有利息发生。   (4)9月份将30000平方米写字楼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0000万元;10月31日,将4000平方米的写字楼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年,每月收取租金20万元;12月将4000平方米的写字楼转为办公使用,将2000平方米的写字楼作价4000万元对外投资,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并约定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5)该企业在售房、租房等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30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不含印花税)1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0万元)。   (6)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3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302.2万元(未含土地增值税)。   (其他相关资料: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按土地增值税规定的最高标准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2015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 23521.82

  •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000+4000+20×2)×0.5%=320.2(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400×60%=240(万元)。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1600-(400-240)=144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4000+20×2-10000-4160-17934-3302.2-3000-1440-41.98-800×32000/40000=23521.82(万元)

  •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该企业销售旧设备一台,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该设备2009年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5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销售此设备应纳增值税( )万元。
  • 10.2

  •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60×17%=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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