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丁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题目: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
解析:1.《合同法》第51条从正面规定合同有效的可能情形,至于直接当事人之间是否可以否定合同效力,在《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作了进一步明确。乙公司作为承租人,将挖掘机出卖给丙公司与丁公司,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出卖人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176条,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丙公司的身份是保证人;丁公司的身份是第三物保人,债权人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丙公司或者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选项AB正确,选项CD表述错误。
3.根据《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是口头同意,而非书面同意。故丙公司和丁公司仅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选项AB正确,选项CD错误。
4.指示交付是交付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之一。根据《物权法》第26条,甲公司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挖掘机所有权转让给了王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丙公司和丁公司知道乙公司是承租人而非所有权人,他们并非善意第三人,也未取得挖掘机占有,故丙公司和丁公司不是所有权人,选项D正确。
5.根据《继承法》第33条,王某立遗嘱,其遗产归大王和小王继承。大王和小王并未放弃继承。故,王某生前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亦由大王和小王承受。甲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王某的死亡而受任何影响,由此,选项AB表述错误。又依据《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大王和小王在王某死亡时,即成为挖掘机的所有权人。大王和小王尚未对遗产进行分割,此期间,挖掘机归大王和小王共有。他们对于王某生前所负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
6.根据《物权法》第29条和《继承法》第2条,王某死亡时,挖掘机所有权归大王和小王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95条,小王作为遗嘱执行人,未征得大王同意即处分共有物,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见,本题中,选项BC正确。选项A中理由不准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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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司法独立的内容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我国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不受社团及民众的干扰,但须受党、权力机关、本级或上级的制衡监督
解析:考查司法机关职权行使。党委、人大等一般不对个案审理进行监督。
[单选题]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立案审查期限是相同的
解析: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后7日之内进行审查。
[单选题]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解析:本题的核心是关于甲银行与分支机关之间的关系。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以及第1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的授权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两个层次。直接授权是指商业银行总行对总行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和管辖分行的授权。转授权是指管辖分行在总行授权权限内对本行有关业务职能处室(部门)和所辖分支行的授权。"可知,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一级法人体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依据商业银行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根据《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可知,本题中,即使受托人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以自己名义发放借款给张某,该借款合同也直接约束委托人甲银行和张某。选项A、B考查了保证合同的成立和约定抵销,首先,根据《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可知,因李某与甲银行的保证合同真实有效,故李某作为保证人须对张某的债务向甲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00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可知,因甲银行对李某负有借款合同之债,而李某对甲银行负有保证之债,故甲银行与李某有权对互负的债务进行约定抵销,在李某不履行保证责任时,以甲银行的借款合同之债进行抵销。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C考查了保证人的追偿权。根据《担保法》第31条的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可知,只要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无论该保证责任的范围大小,保证人即可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本题中,甲银行直接从李某账户内扣划存款用于偿还张某借款,李某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张某进行追偿。据此,选项C错误。最后,选项D考查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民诉解释》第5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可知,本题中,乙支行系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据此,选项D正确。
[多选题]某市税务局局长张某于某日(星期日)驾驶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回乡下探母,途中不慎将在公路边正常行走的王某撞成重伤。同年5月14日,王某以肇事人员系某市税务局负责人,且肇事车辆为税务局公务用车为由,以某市税务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10万元。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张某的驾车行为系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
王某应对张某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某犯罪嫌疑人范某,在实施杀人行为后,心里非常害怕,其后将犯罪实情告诉了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哥何某。何某说:"杀了人可能要判死刑,即使自首也是无期,还不如逃跑吧。"范某逃到外省某市隐姓埋名,凭借自己的专长,事业经营的非常成功,在一次老乡聚会里,被害人的哥哥辨认出来,报警将范某抓获,范某供述当年逃跑是受表哥何某提出的。按照刑法的规定,何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选项的罪名?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解析: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此罪应与职务行为相关,本案中何某未利用职权。故A项排除。因构成该罪的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故排除D项。B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由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故B项当选。C项的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C项是积极的作为,B项可以是积极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故C项不当选。
[单选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够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机关:
可以是监狱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4、290条。《刑事诉讼法》第290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单选题]关于商标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已经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文员会申请复审
解析:根据《商标法》第28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故A项错误。
根据《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单选题]某镇政府未经通知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不得采纳该证据
解析:对于证据的审核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第66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应选B。
[多选题]甲国公民库克被甲国刑事追诉,现在中国居留,甲国向中国请求引渡库克,中国和甲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国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是中国准予引渡的条件之一
由于库克健康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根据中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根据甲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解析:根据《引渡法》第7条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1)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A项正确。根据《引渡法》第9条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2)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B项正确。根据《引渡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根据上述的第(5)种情形,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C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