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外交部部长在国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为 甲国发生政变,其政府不能实际履行职务,实际正在行使政府权力的一群人的行为 军队的行为

题目:下列哪些行为在国际法上被认为是国家行为,依国际法可归因于国家?()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承认。在一国领土上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自身的行为根据国际法不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因此A错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以及外交使节对于他们在国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为,除非特别说明,国家一般也承担相关的责任,因此B正确。C项中正在行使政府权力的一群人的行为被认为国家行为。国家机关的行为被认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军队属于国家机关,因此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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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调查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调查、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269条、第271条的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62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二审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因此,D选项"审判的时候"的表述不正确,不选。

  • [多选题]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周内审结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 解析:本题公布答案为ABD,我们认为应选A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本题中,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A项说法正确。同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的,可以裁定准许。"因此,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允许。B项说法不正确,注意法条的措辞是"可以"裁定准许,不是"应当"允许。同法第19条规定:"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清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起诉,但不能再次提出申请,C项说法错误。同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已经生效。"D项说法正确。

  • [单选题]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 解析:选项A考查自诉人的撤诉权利。《刑诉解释》第272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由此,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撤回起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但如果自诉人撤回起诉系受强迫、威吓的,法院不予准许。所以,选项A错误,不应选。选项B考查起诉与审判中对罪名不同的处理。《刑诉解释》第241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并不必然要按照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而能够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判决。选项B错误,不当选。选项C考查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的权力。《六机关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发现有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同时,《刑诉解释》第243条也对此作出了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C选项即对该规定的正确表达,当选。选项D考查了无罪判决作出后,是否可以再次起诉的问题。《刑诉解释》第181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但是,如果所作的无罪判决是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只要人民检察院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仍可以再次起诉。选项D错误,不当选。

  • [多选题]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 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 解析:《高检规则》第510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上述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二)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四)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节规定的程序。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五年内曾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从以上规定可知,检察院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是:(1)案件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3)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4)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制作和解协议书。(5)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6)犯罪嫌疑人在5年以内没有故意犯罪,这里的故意犯罪不以该故意犯罪已受到追究为必要。选项A、B、C分别符合上述第4、5、6项的情形,为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9条的规定可知,选项D中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处理方式,在侦查阶段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和解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检察院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与公安机关是否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没有关系。选项D不当选。

  • [多选题]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 解析:检察建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09、210条分别对其作出规定。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由此可知:第一,关于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前提条件的问题。即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法院逾期未作裁定、再审裁判有错误时,才可向检察院申请。因此,选项A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的做法错误。第二,不论申请检察建议还是申请抗诉,以一次为限。因此,选项B错误。第三,检察机关有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的权利。建华公司、瑞成公司都是案件当事人,因此,选项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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