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甲县税务局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鑫源服装厂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则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题目:甲县税务局2015年3月1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鑫源服装厂自2014年8月1C日起一直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鑫源服装厂应缴未缴纳税款5万元,税务局于4月20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鑫源服装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0000元罚款。对于上述处理决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甲县税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鑫源服装厂的陈述与申辩,但并非一定采纳。所以选项A错误。对于税务行 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不以缴纳罚款为前提。所以选项C错误。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 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期受理。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 件。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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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特征。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所以选项A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错误。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约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公司接受他人投资新增股东的,涉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事宜。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没有直接决定权。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一审行政案件的错误做法有()。
在立案之日起10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所以选项B做法错误。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申请撤诉。所以选项D做法错误。
[多选题]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
内容具有复合性
客体只能是建筑物
权利变动具有一体性
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而非共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单选题]马某系某市金川区阳关办事处盖塘村村民。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市规划和建设局(位于该市银湖区)于2月29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马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马某所修建的房屋主要是供其生活居住使用。3月1日14时1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17时4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通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马某所建房屋实施全面断电。3月3日14时30分,执法人员当场宣布执行并制作了现场笔录。马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并阻止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房屋。半天时间内,市规划和建设局将马某所建的两层砖墙彩钢瓦房拆除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解析:1.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判决。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A错误。因建筑物的拆除而发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所以选项E错误。3.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4.本题考核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多选题]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主张权利
政府提前收回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抵押权全部分消灭
解析: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单选题]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民事义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可以同义务主体发生分离的义务是专属义务
[单选题]某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强制该县50户养猪农民养殖1号猪,并对其他品种的生猪将不予屠宰。对于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该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