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题目:高科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

解析:【考点】本题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定。选项A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选项B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选项C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选项D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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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 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

    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 解析:【考点】《决定》第七部分第三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见《决定》,“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以下哪些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丙某被单位停职待岗不服而投诉于劳动局,但劳动局立案后始终未采取相应措施,丙某欲起诉劳动局

  •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项属于此种情形,可予起诉。根据该法第12条以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内部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为以及行政调解行为等则不予受理,在本题中,A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任免、奖惩行为,C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D项属于行政调解行为,都属于不可诉的范围,故A、C、D三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单选题]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6000多元,即送交该厂门卫寻找失主,该门卫乘机据为已有。该门卫的行为构成()
  • 侵占罪

  • 解析:【考点】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贪污罪、徇私枉法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故答案为D。

  • [单选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是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的。关于二者关系的表述,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实践基础

  • 解析:【考点】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D项表述正好相反,故为错误。

  • [单选题]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城市改造办公室联合开放花城小区,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尚未进行装修。因售房问题与市城市改造办公室发生纠纷,工程暂时停工。已经缴纳预购款的购房户到省政府上访,省政府发现该工程立项存在问题,于是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花冈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单独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解析:【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花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城市改造办公室联合建设花城小区,省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双方利益均有影响,双方可以共同,也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的规定,对于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省政府本身申请行政复议。因此,D对。

  • [单选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之相抵触。
  • 宪法

  • 解析:【考点】宪法效力《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 [单选题]董某系甲市某国有饭店的经理,他与当地派出所民警白某关系甚好。董某向白某透露,饭店想提供色情服务,希望派出所能高抬贵手。白某暗示董某,派出所不会难为他们的。董某遂将单位的两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送给派出所。二单位相安无事。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董某的单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 解析:【考点】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B错误。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行贿方董某的目的是为国有饭店谋取利益,而非本人;受贿方白某也是代表派出所将两辆轿车收下,而非占为已有,不属于个人犯罪,因此,应是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受贿罪。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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