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林小姐与B公司于2001年11月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但2005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不景气,2005年底开始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一般都要迟发两个月以上,并且工资远低于其他同类公司,因此林小姐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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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我国《劳动法》规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
30日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所以此题B项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劳动合同原则不包括()。
合理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即(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因此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