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苹果1000斤,其中500斤由甲提供,另外500斤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苹果质量都不符合约定而引发诉讼,则()。
解析:本题考查第三人履行问题,只要记住合同的相对性即可解答此题。《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的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不同,债的代为履行中,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的关系,故应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合格的责任。因此,本题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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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商标法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
B.10年
[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A、自然人B、合伙C、法人D、国家E、法人的内部机构
[单选题]当事人就债的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而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应当按照()的方式履行。
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单选题]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抗辩权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这种主张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