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情理是法律的基础,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合理的事物都是合法的,进一步讲,合乎大道理的事情都是合法的,你总能找到它合法的依据;不合乎大道理的事情都是非法的,你总能找到它非法的依据。 特殊情况下,非正义的事物也会在特定历史时期得以用法律的形式体现,这就会出现“形式合法、实质违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与情理发生分离,即:合法的不一定合理,合理的不一定合法。 特殊情况下,由于制定法对社会发展存在滞后性,也会出现法律与情理发生分离的情况。

题目:正确认识法律与情理的关系,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下面是有关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论述,你认为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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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划分客户的规模,应选用()对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
  • C、统计局


  • [单选题]失信惩戒机制以()为依托,建立起信用信息的社会联防,对潜在失信者进行威慑,使得失信者承担应有的火信成本。
  • A、征信数据库记录


  • [多选题]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到客户的(),并利用科学的方法测算客户的具体信用额度。
  • C、付款风

    D、信用需求量


  • [多选题]下面是有关国际条约在当代中国适用情况的论述,正确的是:()
  • 国际条约作为我国法律的渊源,可以直接适用,并且是优先适用。

    从相关涉及条约适用的国内立法看,存在直接适用条约、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必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等几种情况。

    《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说明对于民商事方面的法律,国内法可以直接适用和优先使用,直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中国加入WTO后,鉴于WTO协议的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先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说明对于WTO协议,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成为法律渊源,加以适用,而不能直接用作审理案件的依据。


  • [多选题]下面是有关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真实性验证的论述,正确的有:()。
  • 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必须验证,其他被验证对象根据组织的章程确定。

    进行验证的目的是防范失信者利用换企业名称或换个人姓名或换身份证号的方法逃避信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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