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甲企业与乙企业公司签订一买买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解析: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在本题中,虽然合同已经解除,但是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条款仍然有效,甲公司可以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加后直接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 解析: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它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为()。
  •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

  •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单选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 解析:(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选项BCD错误)。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选项A中赠与物已经交付,选项BC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ABC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D不选。

  • [单选题]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
  • 5

  •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责任。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哄抬价格或变相抬压价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多选题]下列企业重组,属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
  •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重组。

  • [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 登记注册地标准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 解析:本题考核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根据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库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题库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题库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题库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题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题库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题库 第一章总论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