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题目: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担保。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也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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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买卖合同中价款的支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C、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并且及时通知出卖人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多选题]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有()
A、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B、安置费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提起代位诉讼的限制条件。本题四个选项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提起代位诉讼。
[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
海啸
台风
政府政策的变更
社会大罢工
解析:本题考核免责事由。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现象。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多选题]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双方应在青岛交货、付款
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故本题中,不论是交货还是付款,均须在上海进行。
[多选题]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但在甲公司向张某交货时,张某却下落不明,通过各种途径均找不到张某。无奈,甲公司将电脑向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提存,下列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张某所有;费用由张某承担
提存后,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张某承担
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题中,因张某下落不明,不必通知,也无法通知;(2)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