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题目: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做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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