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第三方
题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解析:【考点】立法第三方评估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故答案为A。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发射到移动物体的声波频率与由其反射回来的声波频率的变化,和移动物体的速度有关,此理论由谁提出?
Dopper
[单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对公民丙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解析:【考点】简易程序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选项C正确。
[单选题]某大学对学生李某的学位申请问题作出处理意见。1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李某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李某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李某。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李某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李某发
解析:【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应当针对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的规定,只有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即该报告应当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未侵犯李某的任何权益,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正确。
[多选题]高科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
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解析:【考点】本题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定。选项A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选项B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选项C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选项D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多选题]为保障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以下哪些制度属于四中全会所提的公正司法制度范畴?()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析:【考点】公正司法《决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又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单选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应当中止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解析:【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刘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