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县级
题目: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下列哪一或哪些级人民政府批准?()
解析:考查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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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管制的说法正确的有:()
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
解析:本题考查对管制这种刑罚的理解。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被判处管制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单选题]关于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解析: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围。参见《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的规定。
[多选题]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相对人不得擅自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撤销。
[单选题]2009年1月7日,金某与印某订立合同,约定金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卖给印某,但金某当年仍使用该耕牛耕种,并向印某支付使用费500元,秋收后再将耕牛实际交付给印某。2月12日,印某将价款交给金某。10月20日,秋收结束后,金某按约定将耕牛交给印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
解析:金某与印某订立的耕牛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1月7日起合同即可成立并同时生效,选项D错误。耕牛属于动产,其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本题中,虽然耕牛是在10月20日才实际交付,但从金某向印某支付使用费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是使耕牛所有权先发生转移,之后再由金某继续占有、使用该耕牛。依《物权法》第27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耕牛所有权自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
[单选题]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摩托车主
解析: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利益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1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方某的行为是为了避免客人受损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措施,由此造成的赵某的损害应当属于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即应当由逆行的摩托车车主承担责任。据此,选项D正确。
[单选题]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解析:非实证主义法学派除了自然法学派,还包括综合法学、法社会学等,C项错误。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法与道德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法学研究应该关注法律实际上是什么,而不是关注法律应该是什么,A项正确。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因素,同时也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B项正确。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现实主义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在该派学者看来,权威性机关制定颁行的命令并不必然会对社会产生实效,法律的应然效力和法律的实效是两回事。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因素,同时也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因而不能仅靠社会实效性因素把各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