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题目: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一个标准。但是,该标准也存在例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些权益可以是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等。【该题针对“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定标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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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是()。
某公民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其竞争的行为不服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调解,选项D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均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被告说法不正确的是()。
经复议的案件,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单选题]周某因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被公安局罚款200元,周某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起诉的程序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理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讼程序解决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某一行政机关在受其他行政机关管辖时,其法律地位是行政相对人,因而它也可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所以选项A错误。如果不是因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引起的争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只能通过其他诉讼程序解决。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合法也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即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由此可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被一并审查,但是不能说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D错误。【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宋某因无照经营,被工商局处以罚款处罚,宋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由于宋某不会写字,书写起诉状有困难,欲口头进行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宋某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起诉”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所以选项B错误。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张某之妻虽然参与打架,但是与行政处罚本身没有利害关系,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所以选项D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E错误。【该题针对“地域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提交的下列证据材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有()。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7)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