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后乡政府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乙、丙均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甲、乙、丙三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甲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乙和丙是共同原告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合并审理,作为共同原告。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单选题]某公安派出所以刘某偷窃少量财物为由,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刘某不服起诉。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公安派出所为被告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治安管理处罚。选项A错,请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选项B错误,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选项C、D的判定,参见《行诉法解释》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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