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B、操纵市场
题目: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的行为。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操纵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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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借王六钱款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上的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有()。
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解析:本题考核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况。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刑法上的内幕交易行为:(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2)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3)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4)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规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解析:(1)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任意公积金可转增为公司资本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比例
解析:(1)选项B: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选项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作出决议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选项D的表述是董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