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题目: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证明力的比较只能适用于证据的不同立法种类之间,或者适用于证据不同理论分类之间,而在证据立法种类与理论分类之间是无法进行证明力比较的。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经验法则是进行事实推定应遵循的原则,根据经验法则推定出来的事实无需当事人证明,而并不是说,经过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无需证明。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在当事人之间是不发生转移的。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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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购买了某小区的商品房,入住后发现一楼的邻居乙开起了便民早点铺,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了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早点营业。却被乙告知,他开早点铺已经得到了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允许。甲认为自己时间宝贵,懒得与业委会纠缠,便将自己的房屋以低于买入价的价格售出,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出售自己的房屋时,可以保留在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
开早点铺的乙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使用上具有独立性,不必受到业主委员会之外的人的干涉
开早点铺的乙居住在一楼,从不使用电梯,可以不交电梯使用费
甲因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有权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转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其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及共同管理的权利都将一并转让,A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C选项错误。对于业委会的决议,如果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诉请法院撤销决议,但法律并未赋予业主请求赔偿的权利,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多选题]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哪些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
村民甲申请乡政府公开对本村扶贫工程的开支情况,乡政府拒绝公开向法院起诉
公民乙认为计生办公开其计生信息侵犯其个人隐私的
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典型形式,也是主要形式。第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第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第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第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虽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而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由此可知,A、B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故当选,D项属于不应受理的情形。
不予受理的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第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第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第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故C项属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A、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