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2006年
题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故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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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小辉体育课在操场打篮球,被突入校内的装修卡车撞伤。对于小辉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
装修卡车司机
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题干中,卡车司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选择B。
[单选题]( )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报酬待遇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故选择D。
[单选题]明确提出较学永远具有教育性"的教育家是( )。
赫尔巴特
解析:赫尔巴特说过:"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因而他提出了教育性教学原则"。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教育对社会民主推进作用的是( )。
教育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解析:教育无法做到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多选题]美国人力资本理论的代表舒尔茨认为,教育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是20%。( )
解析:美国人力资本理论的代表舒尔茨认为,教育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是33%。
[单选题]儿童在知道"芹菜""萝卜"和"土豆"等概念之后,再学习"蔬菜"概念,这种学习是( )。
上位学习
解析: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一一新知识更抽象概括。儿童原有概念是芹菜,土豆这,新概念是蔬菜,新概念比旧概念更加概括,属于上位学习,故选择A。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旧知识更抽象概括。并列组合学习(并列结合学习)指当学生的新概念或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一一新旧知识抽象概括水平相似。如,学习先学习长度,在学习宽度等。
[多选题]评价一个班集体好坏的主要标准是看班里的学习风气如何。( )
解析:正确的舆论与良好的班风是评价一个班集体好坏的重要标志。舆论与班风并不等同于学习风气。
[单选题]外语兴趣小组活动属于( )。
学科活动
解析:学科活动是一种学科性的课外学习和研究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是各学科的知识性作业和对某一学科领域中的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外语作为一门学科,其相关兴趣活动即属学科活动。
[多选题] 材料: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的感情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更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而这里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
"明月照积雪",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哀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相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
专诸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选自林庚《说(易水歌)》
问题:
(1)文章论述的中心观点是什么,请简要概括。(4分)
(2)怎样理解"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