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平等原则 确定原则 便利原则 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题目: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亚当·斯密提出的税收原则包括()。
解析: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亚当·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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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的有()。
课税要素法定原则
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解析: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单选题]提出著名的税收四原则的英国经济学家是()。
亚当·斯密
解析:亚当·斯密是在“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思想的指导下,吸收前人的理论成果,总结在税制建设中的基本原则,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
[单选题]并未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税负转嫁形式是()。
消转
解析:消转,亦称“税收转化”,即纳税人对其所纳的税款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自行消化税收负担。严格地说,消转并未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
[单选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2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为40%、3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兼居民管辖权。在扣除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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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由于甲乙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兼居民管辖权,所以根据地域管辖权,乙国对该居民征收的所得税为200×30%=60万元;扣除法,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纳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所以,该居民在甲国需缴纳的所得税为(200-60)×40%=56万元。
[单选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3%,35%,甲国采用限额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则这一抵免限额应为()万元。
33
解析:抵免限额=某一外国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100×33%=33万元。
[单选题]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10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分项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某一单项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元),利息所得抵免限额=10×20%=2(万元),甲国的经营所得税率为30%,来自乙国经营所得税补缴额=100×30%-20=10(万元),乙国利息所得税率20%大于甲国所得税税率10%,因此不用补交利息所得税。
[多选题]在我国,税法生效的途径有()。
A.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B.税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C.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D.税法制定后由全国人大定时公布生效日期E.税法生效日期由执法机关确定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的效力。在我国,税法的生效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二是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三是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