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题目: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解析:《公司法》第50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等于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故C项正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投资计划由股东会决定,执行董事无权决定,故A错误。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批,所以执行董事无权决定,D错误。《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其他股东,执行董事无权否决,故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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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对象有:()
  • 小王把小偷扭送到派出所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明确规定了公民具有扭送权的四种情形,在这四种情形下,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其工作和活动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纪委并不属于刑事诉讼主体,向其举报的行为也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

  • [单选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 解析:"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这句话是错误的。实质的罪刑法定要求立法者必须将刑法制定得清楚、明确、合理(即刑法应当是良法)。形式的罪刑法定要求司法者只能按照刑法的规定来司法,不能任意突破刑法的规定。所以,罪刑法定原则既约束立法者,也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这句话也是错误的。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必须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也必须坚持"罪刑法定"。例如,对于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的案件不能立案侦查,对刑法要进行严格解释等。同理,检察人员也要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这句话也是错误的。如果刑法可以是习惯法,罪和刑就不能预先"法定",国民也无法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会导致国民行动萎缩的结果,妨害国民的行动自由。所以,刑法必须是成文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罪刑法定。"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这句话是正确的。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所以,为了尊重人权,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综上,C项正确,当选。

  •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解析:《监督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见,撤职案的表决并不是如选项D表述的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而是"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因此,选项D表述不正确,不当选。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即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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