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接受继承为前提条件 限定继承原则 保留必留份原则 有序清偿原则
题目:下列哪几项属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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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个人信托
解析: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单选题]小绣自小被父母送别人收养,养父母视小绣为掌上明珠。小绣长大后无意中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在征得养父母的同意后,她开始经常和生父母进行来往。此时她的生父母已经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某一天,小绣的生父在~次车祸中不幸丧生。在父亲的后事以后,小绣提出分割生父的一份财产。关于上面的论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法律上,小绣和生父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
[单选题]下列关于《收养法》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成立
解析: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履行了收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关系就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享有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单选题]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
[单选题]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
[多选题]下列哪几项属于夫妻的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一方实施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
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等等
[多选题]王先生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王先生于1999年立下遗嘱,在遗嘱中,他将其全部财产均留给了大王。王先生于2007年9月由于车祸而不幸死亡。经查,王先生立遗嘱时,大王和小王的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现两个儿子均已参加了工作。下列关于王先生的遗产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两个儿子各得1/2
大王和小王分别得2/3与1/3
小王获得全部遗产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多选题]下列哪几项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不要违背法律的规定
注意约定的对外效力
要尽量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
应注意到约定财产的静态性和动态性问题
解析: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不要违背法律的规定。夫妻不要想借约定来逃避债务。有时,夫妻一旦发生对外重大债务就可能会想方设法逃避债务,也可能会选择夫妻财产约定来实现其逃避债务的目的。但这种做法明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仅会导致夫妻财产协议的无效,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注意约定的对外效力。如果夫妻一方将创立个人合伙经营或私营企业,该类经营个人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防止经营失败给家庭带来的风险,夫妻双方通常约定将婚后部分财产如房产、汽车等贵重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合法的。但要注意,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对夫妻二人的婚后财产约定内容,从事经营的一方应告知第三人,否则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效。这种告知最好是书面形式,以防止发生纠纷时因不能举证而带来的风险。(3)要尽量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这些内容包括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变更或撤销约定的程序问题等,同时要了解夫妻财产约定适用的法律应该是《婚姻法》,而不是《合同法》,避免在公证书中出现引用法律错误。(4)应注意到约定财产的静态性和动态性问题。这里说的财产静态性,是指约定书中涉及的某项具体财产,如具体现存的房屋、汽车、银行存折、股票账户,等等,这些财产是现实已存在的特定物,在夫妻财产约定书中,表现为静态财产。财产动态性是指在夫妻财产约定书中约定的某项财产随着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增值、减值、消灭、所有权的转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