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劳动者推举的代表
题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解析:备案是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而普通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集体合同的效力优先于个人劳动合同。故CD选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故B选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故A选项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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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乙商场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B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从该条可以看出,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失,只是除三种情形以外,不论是谁的责任,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根据这个规定,商场如果尽到检查验收义务,但是仍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只不过履行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单选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收入,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故A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从以上法律依据可得BCD错误。
[单选题]下列行为,哪项是《证券法》所不禁止的?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解析:《证券法》第79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根据本条,即使证券公司有偿使用客户的资金,也为《证券法》所禁止,故A不合题意。《证券法》第82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依据本条,B不合题意。《证券法》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根据本条,证券公司既不能借用他人账户,也不能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故D不合题意。